2023/06/15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是在原华中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和法律系的基础上成立的。华中师范大学法学专业于198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正式开始招收法学本科生,是华中师范大学开设的首批非师范专业之一。发展至今,法学院除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外,还与本校经济学院合作开设有法学与经济学交叉培养实验班进行交叉复合型本科人才培养。学院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已经招生的硕士二级学科有6个,包括经济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还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相关学科研究方向招收博士研究生。学院还设有华中师范大学农村法律问题研究中心、知识产权研究所、商法研究中心、投资法律问题研究中心等4个学术研究机构。
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结构良好的教师队伍。学院现有教职工33人,其中教授11人、副教授11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达92.8%。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生导师19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1人。学院多位老师受各级国家机关邀请参与立法、司法和政策咨询工作,近半数教师具有海外(境外)半年以上访学交流的经历。学院已培养了近4000余名毕业生,目前在校学生人数1000余人。
法学学科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法学界享有较高声誉。学院还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强调学术研究与教学并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为教学服务,多名教师获省部级科研奖和教学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