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的发挥 网站的作用,保障其权威性、准确性和严肃性,根据《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中华人民共和国 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 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 网站是指由 本网站各级 和 部门建立的通过国际互联网面向社会公众的网站, 网站建设坚持统筹规划、资源共享、高效快捷、公开透明,强化服务、便民利民的原则。
第三条 本网站 网站主要任务是通过政务公开和网上便民措施,促进 及其工作部门转变管理职能、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通过网络的宣传功能,向国内外全面、准确的介绍我区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情况,宣传金安特色,推介优势资源,使更多的人关注金安、了解金安,从而推动金安经济的大发展。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本网站 办公室是区 门户网站的主管部门,区 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具体承办区 网站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信息更新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区 网站的目标制定、建设协调和督促工作,负责对全区 网站运行状况实施监测,为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提供 网站的网络环境和技术支持。
第五条 “六安家装网”网站坚持“一站式、一体化”的发展方向。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应在做好“六安家装网”区 网站信息资源维护更新工作的基础上,加快所属 网站建设,提供特色服务。部门、乡镇(街道)网站和“六安家装网”区 网站的共用资源必须保持一致。
第六条 各乡镇(街道) 的网站由其所属办公室负责管理,并确定一名主管领导分工负责。区直部门网站原则上由各部门办公室负责管理,并确定相关负责人。各网站承办单位要有一定的条件和技术实力,并指派专(兼)职人员(以下简称信息员)负责更新网站信息和管理、维护网站。
第七条 从事 网站运行、维护、管理的信息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定期接受信息中心组织的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各地、各部门的信息员要认真履行信息员职责,积极主动上报相关信息,信息中心应对信息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通报和表彰。